點菸被阻砸加油站 7警目睹放走3煞
分局長記過 所長被拔
〔記者江志雄、姚岳宏/綜合報導〕3名惡煞黃裕勝、陳玉翔及陳昆佑,騎乘機車到宜蘭市宜興路加油站加油,陳昆佑無視加油站5公尺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竟當場點菸,余姓加油站老闆制止,他不聽,還對監視鏡頭比YA。3人隨後折返,追打余男及員工,並砸毀加油機、辦公室玻璃;更令人憤怒的是,7名警察到場目睹惡煞打人,竟縱放惡煞。警政署長陳國恩昨震怒,宜蘭警分局長曹祖榮被記大過一次、新民派出所所長黃立陞調非主管職務。
不滿業者 相揪報復
涉案惡煞昨午3點到案,3人均21歲,供稱從礁溪洗完溫泉,騎車返家途中加油,因不滿業者制止陳昆佑點菸態度不佳,憤而相揪報復;警方認為已觸犯公共危險、傷害、毀損、恐嚇罪,晚間移送宜蘭地檢署。
前晚10點多,3嫌分乘兩輛機車,行經宜蘭火車站斜對面的宜蘭市宜興路加油站,男子黃裕勝停在出口處等候,陳玉翔載陳昆佑進場加油;當時陳昆佑手上夾根香菸,下車等加油時,竟站在機車旁點菸,余姓老闆目睹制止,他不聽勸,還對著監視鏡頭比YA。
兩人加完油後騎車離去,不久偕同黃裕勝返回加油站,陳昆佑就地拿起雨刷桿猛砸辦公室玻璃門,同夥則持木棍、滅火器怒砸加油機,3人還追打余姓老闆和兩名員工成傷,加油站陷入混亂,業者趕緊報警。
警未依現行犯逮捕
新民派出所3名警員到場,見事端擴大,請求警力支援,最後增至7人,卻僅抄錄涉案3人資料,未依現行犯逮捕,即讓3名惡煞離去,引發警察縱放聲浪。
業者說,3名年輕人沒戴安全帽,又砸毀加油站設備、打傷人,行徑囂張,警察至少也要開立沒戴安全帽罰單,卻輕易放人離開,讓人不解。
業者表示,加油站5公尺範圍內嚴禁抽菸,菸灰、菸蒂火花若引燃汽油,恐釀成重大災情。加油機被砸受損,基於安全考量,昨上午停業檢修,暫停服務,維修費加上停業半天,損失約50萬。
警稱:先驗傷再提告
宜蘭警分局解釋,3人與加油站人員互控傷害,在場警員有壓制打鬥,認定嫌犯涉及毀損傷害行為屬告訴乃論,雙方同意先驗傷,再到派出所提告,才未逮人。
宜蘭縣警局督察長侍台安認為,處理員警未能以同理心偵辦,違反工作要求,處置不當;警政署長陳國恩接獲報告後震怒,認定宜蘭警分局受理毀損案件處置不當,指示從嚴追究所長及同仁行政疏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