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殺妻女奪3命 偷腥惡男改判免死
死者家屬保留當時還就讀國小的兩位女兒出遊合照,唯獨燒光「那個人」的照片。(記者林宜樟翻攝)
〔記者楊國文、陳慰慈/台北報導〕無情郎張鶴齡為討小三蘇玉真歡心,10年前用毛巾沾乙醚,掩住蔡姓妻子的口鼻悶縊致死,再用同法殺害讀國小的2個幼女,還用手機實況轉播給蘇女看。張男殺妻判無期徒刑定讞,殺女兒部份,一審至更四審,已六度判死,但高等法院更五審以他是臨時起意,非完全無法教化,昨改判2個無期徒刑,使他殺3人卻免一死。
家屬聆判 腿軟泣訴
蔡女的母親龔婦昨聆判後,腿軟泣訴「判決不公」、「殺2個孫女原本都判死刑,為何都改判無期?我毋(不)甘願、無法接受」,強調上訴到底。她哽咽說,張男殺她女兒後,連驚醒的2個孫女都殺害,張男沒道歉過,10年來,她不曉得哭過多少次,認為「根本是殺人滅口,愈快槍斃愈好」。
小三遊說 竟允殺妻
現年49歲的張鶴齡,12年前與鄰居蘇玉真(判10年確定已入監)有染,蘇女不滿張妻將外遇之事告知她的前夫,張男又未於短期離婚,遂遊說張男殺妻。
95年4月11日凌晨,張男悶死妻,用手機直播過程取信蘇女,準備離去時,12歲長女如廁撞見,張竟再用乙醚悶縊長女,8歲次女醒來,也被悶死,張打開瓦斯爐,製造燒開水而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的意外假象。
兩女突醒 同遭滅口
全案原被認為是意外,但張妻的母親龔婦說,2天後女兒托夢稱是被害死的,10多天後又托夢,說是被張男殺害。檢警發現死者體內都有乙醚,張男還直播殺妻實況給小三看,痛罵手段「太殘忍了」。
張男殺妻,士林地院判無期,殺2幼女則判死刑;檢方上訴,殺妻判無期定讞,殺女兒從二審起各判2個死刑,最高法院認為,應查明張男是故意或過失,是否仍可教化,發回高院更五審。
更五審認定,張男避免東窗事發才殺害女兒,與殺妻動機不同,心理鑑定是在無知覺狀況下殺女兒,加上以前無犯案紀錄、犯後深感後悔甚至出現創傷症狀,並非完全泯滅良心,因此改判。
檢也無法接受判決
偵辦張鶴齡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宏松昨無奈表示,「張男殺害妻女害死3命,如同鄭捷惡性重大至極,不須再討論其可教化與否」、「我都不能接受判決結果了,何況受害者家屬?」、「人民會怎麼看待司法?」
林宏松說,檢警都認為此案是自殺,只立「相」字案,他從公訴檢察官調偵查檢察官第一天,桌上堆疊近300件案子,一般都從「偵」字案開始偵辦,「相」字案2、3個月才會看,但他整理卷宗時聞到一股香精油味道,循著氣味找到本案(相驗案件),彷彿有人希望他伸張正義,隨即指揮調查。
自稱魔鬼附身的畜生
林宏松還說,「這是樁冤氣很重的案子」,記得破案前夕,睡夢中聽到女童大喊「起床」,天亮後,刑事局就通知他,張認罪了。警方曾問「你究竟是魔鬼,還是畜生?」他竟回「我是被魔鬼附身的畜生」。
警約談嫌犯張鶴齡的女友。(資料照)
死者家屬保留蔡婦和大女兒的照片。(記者林宜樟翻攝)
死者母親龔姓婦人哽咽說,張男殺害女兒和孫女三人竟判無期,「我毋甘願,要上訴到底」。(記者楊國文攝)
張鶴齡為了小三蘇玉真,涉嫌以乙醚毒殺妻女。(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