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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娘遇舊愛 車震寫進部落格

2016/03/02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江姓男子4年前與已嫁為醫師娘的舊愛趙女重逢,譜出不倫戀,趙女丈夫事後在妻子的行車紀錄器影片中聽到男女親吻聲,進一步查出妻子還與小王創部落格大談性事及品評摩鐵好壞,氣得向江男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認定江男、趙女已逾越交友分際,昨判江男需賠償40萬元,可上訴。

醫生驚見「愛的部落格」 求償獲賠40萬

判決指出,在北市某技術學院任職的江姓男子,101年間與大學時的初戀情人趙女重逢,但趙女早已嫁給名下資產逾3000萬的知名牙醫師,並育有3名子女,趙女難擋舊愛魅力,與江墜入愛河。

兩人當時在網路共同經營起「愛的部落格」,部落格簡介寫著「紀(記)錄兩人初戀情事與重逢後珍惜彼此的過程」等文字,內文不只大談在停車場車震等性事,還分享如「╳╳╳很小,還是╳╳最好」等摩鐵住宿經驗。

隔年,趙女的丈夫碰巧在行車記錄器影片中,聽見疑似男女接吻聲,接著又從趙女個人部落格連到該「愛的部落格」,一看之下,氣得立刻與趙女離婚,另也向江男提告求償,趙女坦承曾與江通姦多次,江男則全盤否認,並辯稱部落格「可能是帳號被趙女盜用」。

台北地院根據雅虎公司提供的資料,認定該部落格註冊時,確實是登記江的電子帳號,且用戶多次是從江男任職學校IP登入,此外,部落格文章中曾提及住院、肺炎等事情,也與江男住院紀錄相符,昨判江需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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