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砍人想要紅!中檢:洪生構思砍人周詳 犯罪時精神正常
洪生行兇前,把背包行李放在捷運車站的置物櫃,行為與一般人無異,無精神耗弱等現象。(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就讀護理專科學校的20歲洪姓專科生,5月21日在台中捷運車廂內持3把刀隨機砍人,導致呂姓高中生等2名乘客受傷案,台中地檢署今天(26日)依殺人未遂與恐嚇公眾罪起訴,並向請求台中地方法院加重量刑,至於案發第一時間,台中市長盧秀燕指稱,洪生有精神疾病史,還一度引發民間團體的污名化抗議,不過,中檢偵查認為,他砍人之前構思周詳,顯示他精神狀況正常。
洪生不只是被盧秀燕指稱有精神疾病史,包括洪生的父母親,也於公開道歉時說,「已把兒子病歷記錄交給檢察官參考」。
不過,中檢認為,洪生能於案發前縝密構思行兇過程,且構思周詳,包括能謹慎選擇犯罪日期(鄭捷案10週年)、犯罪地點(台中捷運車廂)、犯罪工具(先買3把刀,藏在身上)、行兇路線,堪認洪生思慮周詳、反覆考量利弊得失的情形下,決意犯下這起隨機殺人犯行。
中檢強調,洪生「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減低」,也就是洪生行兇時,沒有因精神障礙等問題,導致不知道自己行為違法,或根本不知自己做了什麼事情。
刑法第19條規定,「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中檢認為洪生砍人時沒有上述兩項狀況,因此,不適用刑法第19條減刑或不罰。
檢方指洪生構思周詳部分,包括洪生早已於4月就預謀籌劃,行凶前1週,先在高雄市路竹區五金行買3把刀,5月19日傍晚帶刀搭高鐵到中市,入住汽車旅館2天後,21日、亦即鄭捷犯案10週年的同一天,他上午10時許退房,搭計程車於11時3分抵達中捷水安宮站,把手提袋放入站區的置物櫃,再到3樓廁所吞8顆鎮定劑,13分進入車廂,列車啟動不到2分鐘即揮刀砍人,這些過程都顯示他籌劃周詳,顯無精神障礙等問題。
洪生(圖右)持刀追砍乘客,他犯案前籌劃周詳,無精神障礙耗弱等現象。(記者張瑞楨翻攝)
洪生曾穿護理師制服,並誓言「希望可以在有人需要我們的地方,讓我們陪他們度過」,未料卻在捷運上持刀砍人。(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