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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約砲H奶女星 他挨告稱錯叩

女F4團長的Fanny劉樂妍她不滿江姓男子獲不起訴,稱將再提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取自臉書,記者金仁晧翻攝)

女F4團長的Fanny劉樂妍她不滿江姓男子獲不起訴,稱將再提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取自臉書,記者金仁晧翻攝)

2016/02/16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曾是「女F4」團長的Fanny劉樂妍去年5月接獲江姓男子電話「約砲」,對方稱「我們上次在薇閣汽車旅館不是很舒服嗎?那一晚1萬5」,Fanny氣得提告性騷擾及恐嚇,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江姓男子未揚言要危害Fanny的安全,言語性騷擾也只涉及行政罰,予不起訴。

男獲不起訴 女星氣炸

得知消息後,號稱H罩杯的Fanny昨天表示「難平息憤怒」,她只希望江男用她的名字,捐10萬元做公益,但江男完全沒有回應,將再研擬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捐10萬塊回饋社會只是剛好而已,(他)都敢花錢去嫖妓了!」

Fanny曾在臉書公開被騷擾的始末,她說,到現在她半夜還是不敢出門散步或跑步,「但有男生說要陪我運動的話,我應該會去,如果不討厭對方的話。」

今年1月21日,Fanny曾到地檢署應訊,她當時說,懷疑打騷擾電話的江男曾擔任某食品公司總經理,還上過新聞,有社會地位,若江男不道歉捐款,她不排除會公布身分,「記者肯定知道他是誰」。

江男應訊時告訴檢警,過去曾叫援交妹到汽車旅館,他打電話時弄錯對象了,不是想要騷擾Fanny。

檢方認為,江男言語性騷擾只涉及行政罰,無關刑罰,將江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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