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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筆記寫嘿咻次數 男被判2年10月

2016/02/05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3歲李男前年與當時年僅13歲的少女交往,2個月後,2人就有了親密關係,直到去年少女懷孕,少女母親才得知女兒竟偷交男友,氣得提告,因少女每次完事後,都會在筆記本寫下「x1」、「x2」,代表當天和李男嘿咻的次數,新北地院依記事本,認定2人嘿咻44次,昨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李男2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3月,李男認識13歲少女,1個月後就成為情侶,前年6月起,小兩口在李男位於新北市永和區住處約會嘿咻,直到去年7月,少女因懷孕被母親發現,少女母親得知後怒不可抑,對李男提告。

李男坦承與少女嘿咻,法官依少女筆記本記載次數,認定前年6月至去年7月,李男與少女共嘿咻44次,判李男2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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