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吳姓男子從事室內設計,2年前承包謝姓女老師住家裝修工程,與謝女墜入愛河,2人不僅上摩鐵發展「超友誼關係」,還互傳「想要我的身體嗎?」等煽情簡訊,元配林女發現後與吳男離婚,林女還罹患憂鬱症,台北地院認定謝女與有婦之夫維持親密關係,導致林女婚姻破裂及受精神損害,判謝女敗訴,須賠償林女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