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房客 判須付違約金
2015/10/24 06:00
〔記者王定傳、錢利忠/新北報導〕被指控涉嫌設局坑騙房客的女子張淑晶,日前再控告張姓房客逾期搬遷,要求給付積欠租金、違約金等合計10萬元,甚至要房客賠償冷氣不冷的損失2500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裁定,房客無須負擔冷氣不冷等賠償,但要給付租金、違約金合計6萬6千元,可上訴。
另外,張淑晶也與兄嫂對簿公堂,指控兄嫂偷她前男友的存摺及提款卡,遭兄嫂反控誣告及妨害名譽,張淑晶應訊時堅稱她將存摺及提款卡放在兄嫂可任意進出的房間中,才懷疑兄嫂涉案,並非杜撰,台北地檢署認定誣告等罪證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