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酒駕被逮 酒醒到派出所自焚
吳男跑到派出所內咆哮後,當著服務台值班員警面前點火自焚。(記者許國楨攝)
雙手及臉 二度灼傷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驚悚!台中市吳姓男子疑不滿日前酒後騎車被送辦,昨下午穿著沾有汽油的上衣赴派出所理論,隨即點火自焚,幸被員警及洽公民眾及時撲滅送醫,無生命危險,但雙手及臉有15%二度灼傷。
中市警方指出,7月16日晚上,38歲吳男酒後騎車返家,行經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河南路口,被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巡邏員警攔下,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0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這是吳男第3度酒駕,並因而被法官判刑5個月,他疑似為此耿耿於懷,曾到住居地的派出所騷擾被勸離,也曾進入市政派出所,逕自拿起戒護區手銬自銬,因精神狀況不穩定,警方曾通報社會局及衛生局關懷協助。
前陣子,吳男到國家歌劇院,向營造商工地主任索討300萬元,涉恐嚇取財案,前晚被市政派出所通知到案,當時就對酒後騎車被抓一事碎碎念,還不斷數落警方「酒駕的人很多,只抓我實在沒道理」,還說自己生活困頓,前幾天才因重度憂鬱症到醫院回診,員警苦口婆心開導安撫後,他才悻悻然離去。
倒出機車汽油沾衣
昨天下午2時46分,吳男騎車到市政所,先傾倒機車,讓油箱內的汽油沾滿上衣,隨即進派出所內咆哮,並突然拿出打火機點燃上衣,瞬間成為一團火球,吳男痛得在地上翻滾,死命哀號,值班員警及洽公民眾趕緊拿起滅火器救人,消防局派遣黎明分隊趕往將他送醫,經搶救已無生命危險。
警方表示,助燃物已由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帶回鑑定,至於吳男自焚的確實原因,將待傷勢穩定後釐清,並追究縱火所涉之公共危險罪。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吳男用機車油箱汽油,沾滿上衣。(記者許國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