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噴口腔清新劑 酒測超標無罪

    2015/09/29 06:0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郭姓直銷商喝3杯啤酒後上路,被警方攔查,酒測值0.3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郭男說酒測前曾噴口腔清新劑「洗嘴」,法官以法醫研究所檢測出,該口腔清新劑含乙醇,有可能會導致呼氣酒精濃度升高,不排除使用口腔清新劑造成酒測超標,判郭男無罪。

    酒後用含乙醇清新劑洗嘴

    今年1月12日23時30分,郭男在台北市民生東路熱炒店喝了3杯100CC啤酒後,翌日凌晨開車返回新北市住處,開不到5分鐘被警方攔查,測出酒測值0.3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被檢察官起訴。

    郭男供稱,他是直銷商,有使用自己公司口腔清新劑的習慣,當天離開熱炒店前,先噴了一次3下,在車上又噴了一次3下,結果開車出去不到50公尺就被警察攔下,他向警方坦承喝了3杯啤酒,但那是2小時前喝的,認為酒精濃度不可能那麼高,且表明自己酒測前曾噴口腔清新劑,要求員警重測遭拒。

    法院審理期間,法官當庭測試,讓郭使用口腔清新劑後進行酒測,測出酒測值為0.94,加上法醫研究所檢測出該口腔清新劑含乙醇,不排除會導致呼氣酒精濃度升高。

    此外,無證據證明員警酒測前,曾詢問郭男是否曾服用含酒精成分的漱口水、蜂膠等超過15分鐘,認為郭男駕車前雖飲酒,但酒測值僅高出取締標準0.12毫克,不排除因使用口腔清新劑後造成超出標準值結果,依此判郭男無罪,可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