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安全帽釀災害3命 街友判無期
2015/09/15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男子羅宇正不滿棲身騎樓被驅趕,竟點燃騎樓機車的安全帽,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造成郭姓屋主一家3人死亡。警詢時,羅自稱心情不好才縱火,還說:「我想說它會自己熄滅就離去。」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12月27日羅男出獄後居無定所,經常在台中市公園路與平等街口棲身。前年12月30日凌晨2時14分,羅吸食強力膠後精神恍惚,不滿被驅趕,以打火機點燃掛在機車上的安全帽,讓機車著火,火勢愈燒愈大,造成整棟木造民宅失火,郭姓屋主一家3人逃生不及,命喪火海。
46歲羅男被捕時,辯稱心情不好才放火,沒想到會釀成大禍。一審判羅無期徒刑,二審考量羅是社會邊緣人,一時不滿被驅趕才隨機縱火報復,不是預謀犯案,家屬也主張最少應判羅無期徒刑,合議庭認定羅仍有教化可能,不須剝奪生命權,仍判羅無期,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