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前副董 向邱復生借820萬不還
2015/08/31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灣土地開發集團前副董高建文,被控90年起陸續向台開現任董事長邱復生借款820萬元,遲未清償,邱復生提告,高等法院審理認定,雙方確有借貸關係,高建文迄未清償借款,判應返還820萬元,並從101年12月起,依年利率5%加計利息。可上訴。
邱復生出具借據等資料指稱,他以存證信函催告高清償借款,高均未還錢,才向法院提告。高答辯稱,與邱復生有頻繁資金往來,但只是商業上的資金調度或周轉,未向邱借錢。一審判高敗訴,高男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借據有雙方簽名,載明借款金額,判高應返還820萬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