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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座3問部長 豈可違法行圈選權

檢座蔡啟文(資料照)3問部長羅瑩雪(記者林近攝)。

檢座蔡啟文(資料照)3問部長羅瑩雪(記者林近攝)。

2015/07/17 06:00

〔記者金仁晧、項程鎮、劉婉君、林近/綜合報導〕擔任檢審委員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對抗部長的人事圈選權,聲請假處分試圖擋下即將到來的大規模檢察人事異動,並認為當初檢方聲押魏揚是「政治聲押」;法務部長羅瑩雪昨質疑蔡是「光憑臆測就批評長官或同僚」,蔡啟文以「三問」反擊,質疑羅瑩雪是否憂心「不可告人的個案指令權」受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天下午3點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開庭處理蔡聲請的假處分案。

蔡啟文昨天的第一問是,一、二審檢察官的工作是偵辦司法個案,法務部無權指揮個案,則羅瑩雪認為沒有人事權會無法運作,「莫非是指潛在的、不可告人的個案指令權會受影響?」

蔡︰「政治聲押」是評論非臆測

第二問提及,魏揚案對於國家社會影響深遠,「為何檢察官竟會拿著罪嫌不重大的證據向法院聲押?」而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可見他的「政治聲押」說是合理評論,非憑空臆測。

蔡的第三問認為,魏揚案這麼重要的決定,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承辦檢察官討論時「為何完全沒留下紀錄?」說不定檢察官根本不想聲押,迫於壓力只好照辦,但因為無紀錄,使長官完全不用負責,甚至可做出違法的事,而案件卻得掛基層檢察官的姓名。

至於羅瑩雪批評他「這樣算有法學素養嗎?」蔡啟文反嗆「若她這麼有法學素養,就不會違法行使圈選權多年」。

羅瑩雪昨說,法務部長的檢察人事權非常小,只能在檢審會提出的1.5倍名單圈選人事,事前還會找法務部檢察司、主秘、次長等會商,如果對檢察官完全沒有人事權的話,會與部裡的人事無法連結。此外,若不了解清楚狀況,光憑臆測就批評自己的長官或同僚,不是很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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