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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裙底 手震碰到腳被抓包

2015/05/04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18歲林姓男子在路口等紅燈時,見一旁20多歲女子小欣(化名)穿著短裙、露出修長美腿,當場拿起智慧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風光,但因緊張「手震」,不小心碰到小欣小腿被抓包;士林地檢署認定林男涉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林男今年3月2日中午,步行至台北市承德路等紅燈,當時小欣也在騎樓下等紅燈,林偷偷靠近對方,不顧馬路上汽機車往來,當場彎腰偷拍8張照片,拍到第8張時,因手晃了一下,碰到小欣小腿,被小欣發現報警,控告林男妨害秘密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林男承認偷拍,否認摸小欣小腿,表示是拍攝時不小心碰觸。檢方認為,偷拍部分罪證明確,摸小腿部分,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必須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隱私處才構成,林男行為與構成要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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