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4萬和槍扔山谷?台中銀行搶匪投案
2015/04/29 06:00
〔記者廖淑玲、楊政郡/綜合報導〕「台中銀行」虎尾分行搶嫌黃仁郁,逃亡12天後昨晨投案。黃嫌坦承,因之前涉詐騙案,有19名落網同夥可易科罰金,由友人代墊264萬元罰金,他搶銀行後,當晚就要還錢,但友人知道是搶來的遂拒收;對644萬元贓款、犯案槍枝,黃嫌辯稱已丟包,昨被依強盜罪裁定羈押。
28歲黃仁郁在本月17日傍晚,到台中銀行虎尾分行佯稱存款,因是熟客,銀行雖已關門對帳,仍開側門讓他進入,黃持槍抵住林姓行員頭部,劫走644萬元。
警方昨在黃嫌的虎尾租屋處查扣6支手機、1把玩具手槍,查證該槍非作案手槍;同時查扣1本黃嫌的護照,1本假護照,研判企圖偷渡失敗。
黃仁郁是詐騙集團成員,搶銀行後透過友人及集團成員接應,逃竄台中、台南、高雄、新竹等地。
但警方查出,案發後,黃騎機車到東勢,向親戚借車開到麥寮,再由一輛自小客車接應逃亡;警方全台追緝,斷絕金援及接應,黃自知法網難逃,昨晨2時10分,由2名律師陪同向虎尾分局投案。
黃嫌等人101年8月在台中設置詐騙機房,雇用多名同夥向中國人電話詐騙,被逮後,一審判黃1年,不得易科罰金(上訴中),另有19人可易科罰金,罰金總額264萬元,已完成繳交(視同執行完畢)。
搶銀行還罰金 友拒收
黃嫌落網後坦承,台中友人代同夥支付200多萬的罰金,他搶完銀行後,晚間就到台中還錢,但友人早從媒體知悉來路,拒絕收下。
他供稱,十多天來都躲在南部山區,慌亂間將錢和槍丟棄一處山谷下,覺得逃亡太辛苦才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