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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男沉迷攝影 丟頭路又丟婚姻

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廖雪茹攝)

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廖雪茹攝)

2015/03/15 06:00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張姓男子沉迷攝影,後來被公司裁員,索性忙著外拍不管家庭,同在竹科上班的陳姓妻子受不了,憤而帶2子離去並訴請離婚,新竹地院法官判准。

陳女說,83年結婚後與張男原本相處融洽,育有2子,91年開始張男沉迷攝影至今10餘年,對家庭與小孩不聞不問,甚至為了外拍,陳女更指控先生把當時7歲的大兒子單獨留在家,違反兒少法(註:實際上,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不得讓「6歲以下兒童」獨處)。

陳女說,101年丈夫被裁員,事後未積極找工作,造成家計入不敷出,房貸都由她支付,丈夫也無意願分擔孩子學費,溝通後依然置之不理,102年7月她搬離,至今仍維持有名無實的婚姻關係,她已身心俱疲,無法再與張男生活。

張男說,不能接受離婚,第1台相機是93年買的,94年才開始外拍,他有負責孩子學費;他還說,今年2月初有個女子打電話給他,說妻子跟她老公搞外遇,暗指妻子想離婚有其他原因。

法官傳2個兒子到庭作證,得知張男與陳女對家計分擔常有爭執,2人現已分居,若勉強復合,只是有名無實的怨偶,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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