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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屍案 主嫌無期變死刑

2015/02/12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震驚全國的桃園男子陳文軒遭擄人撕票桶屍案,高等法院認定主嫌陳祐豎因和陳文軒有債務糾紛,前年指使軍師溫錦程,率同手下鄭志偉等人,穿著印有「刑警」字樣背心,將陳男押走,勒贖1000萬元不成撕票,以水泥入鐵桶封屍,再棄屍在一處池塘,昨將陳祐豎從一審判無期徒刑,改判死刑,鄭志偉仍維持無期徒刑。

現年41歲的陳祐豎還押時,沿途大喊「司法不公」,並說「我上訴到底」。

特別的是,陳祐豎、鄭志偉2人在宣判前的延押庭訊時,還請求法官給予交保,陳祐豎的律師還以涉入假油案的魏應充3度羈押庭訊結果都獲交保為例,認為「魏應充能交保,陳祐豎應該也能(交保)」,合議庭仍裁定,陳、鄭2人均延押,隨後,共犯楊天豪、蔡孟諺也被裁定延押。

這件桶屍案,當初桃園地院依擄人勒贖殺人罪,判陳祐豎、鄭志偉各無期徒刑,其餘6名共犯判3到15年不等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審理時,被害人母親庭上泣訴:「希望社會有公道,難道我兒子就要白死?殺人不用判死刑嗎?請還我們一個公道」,對一審判陳祐豎無期徒刑,久久不能釋懷;陳祐豎則未對被害家屬表示悔意。

高院認為,陳祐豎因為和陳文軒有金錢、毒品等糾紛,即將陳男擄走殺害,再以水泥入鐵桶封屍、棄屍,手段殘忍且惡性重大,異於常人,犯案時已喪失人性,故改判他死刑,鄭志偉因參與殺人棄屍,仍判無期徒刑。

陳、鄭2人外,高院將其餘6名被告均加重其刑,從5年3月至18年不等,其中溫錦程從一審判15年,改判17年,還押看守所時,特地停下腳步告訴記者:「我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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