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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師追不到女師 潛屋塞嘴要硬來

2015/02/01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新北市某國中28歲黃姓男老師,向同校30歲李姓女老師告白遭拒,惱羞成怒,竟複製李女的宿舍鑰匙,攜刀潛入,用內褲塞她嘴、勒頸,意圖不軌,李女反抗,碰撞聲引起同事注意才脫困,基隆地院依強制罪,判黃男6個月,緩刑5年,仍可上訴。

勒頸意圖不軌 判半年

記者走訪學校得知,被害女老師氣質清新,是許多單身男老師的暗戀對象。黃男因兼總務,握有宿舍的備用鑰匙,才能複製李女寢室鑰匙,事發後,學校火速將黃男解聘。

判決書指出,黃男去年初向李女告白,沒想到李女坦白回應「你不是我的菜」,而兩人在公事上也有多次爭執,黃男疑因而不滿。去年6月某日傍晚,黃男持備用鑰匙潛入黃女寢室,私閱李女日記,逗留3小時後離去。

去年7月某日下午3點左右,黃男二度侵入李女宿舍,還帶著1把鋒利潛水刀,晚上10點李女回房,發現黃男竟在房內,花容失色,尖叫欲逃跑,遭黃男勒頸扯回,還從床上撿起李女內褲塞她嘴,李女奮力掙扎,臉、頸均被割傷。

在房外交誼廳看電視的3名男女同事,聽到聲響前往查看,要求黃男冷靜放人,但黃持刀怒吼「不是她死,就是我死」,見女同事將李女拉到浴室躲藏,還嗆聲「你以為讓她去浴室就不會有事嗎?」同事見情況失控只好報警,警方抵達後,黃男才棄刀開門就逮。

檢方依強制罪、侵入住居罪、傷害罪、恐嚇罪等罪,當庭聲押獲准,基隆地院認為強制罪部分,行為明確,判刑6個月、緩刑5年,其餘罪嫌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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