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道少年淫隊花 判半年
2014/03/19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張姓高中生多次代表學校參與劍道比賽,去年1月寒訓時,竟然在旅館內對隊花襲胸強吻,女生飽受驚嚇,士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
隊花指控,當晚張男說要「講秘密」而跑到房內,將她拉進浴室,不顧外面還有其他同學,張男便開始強吻,同時上下其手,她嚇得想衝出去,張男竟然從後方「熊抱」,並開始撫摸她下體,眼見無法脫離狼爪,她改以講道理方式勸說,張男才罷手。
事後張男曾撥電話給隊花致歉,表示因為一時「凍未條」才伸出狼爪,卻被錄音成了「鐵證」,法官審酌張男有悔意,且偵查時與隊花達成和解,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