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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屍案〉3被告仍交保 檢︰對不起死者

歐石城。(記者劉信德攝)

歐石城。(記者劉信德攝)

2013/03/14 06:00

〔記者黃立翔、張文川/台北報導〕八里雙屍案士林地院昨重開羈押庭,歷五個小時,認定檢方無具體證據顯示呂炳宏 、歐石城、鍾典峰滅證,昨晚十點半無異議以「無直接證據、但仍有嫌疑」駁回檢方聲押,仍裁定呂以三百萬元、歐五十萬元、鍾三十萬元,分別交保。

無直接證據 但仍有嫌疑

士林地檢署表示,收到裁定書後最快今天決定是否提「再抗告」;承辦檢察官謝榮林獲知裁定結果,心情低落不願表示意見。

一位專案小組檢察官難掩失望地說:「我們對不起死者」,他指出,裁定意見指出三嫌涉重罪且嫌疑重大,客觀上有逃亡之虞,卻仍裁定交保,無法使人信服。

昨天的羈押庭,由主辦檢察官謝榮林出庭,另派檢察官陳銘峰、劉玄灝協助,光呂炳宏部分就開了一個多小時,呂炳宏答訊時一度激動高聲說「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沒有做就是沒有做」,在律師示意下才平復情緒,並堅持當晚都在媽媽嘴咖啡辦公室算帳。

士院合議庭昨晚宣讀「七大交保理由」,並諭知三嫌第一次羈押庭就已強調「每日上午十點到住所轄區派出所報到」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昨再多一項「禁止與本案其他被告、相關證人聯繫(除非因職業、身分、業務上必須正當接觸與往來)」。

第三項規定來自檢方的反映,因三嫌近日屢屢對外喊冤,有透過媒體放話、串供之嫌,因此羈押庭開完,三嫌及原本答應與媒體暢談的兩名律師,都僅說「謝謝」就快步離開婉拒採訪。

據了解,檢方沒有提示「血染推車」、「燒(買)紙錢」等事證,但提出諸多情況證據、與三人不合常理的行為事實。三嫌的三名律師則抨擊警方濫用傳聞證據,強調檢方自始至終沒有直接證據,僅靠謝女不完整的供述就要入人於罪,如同當年「蘇建和案」翻版。

歐石城委任律師蔡富強說,檢警質疑陳氏夫婦是晚上八點遭棄屍,但常理判斷,河岸邊八點仍有人走動,為何不選擇深夜?至於手推車棄屍,較矮的張翠萍也有一百六十公分,把人摺起來也擠不下,且沒有血跡證物。

蔡富強說,歐石城住處被搜到的紙條,是歐記性差的記錄習慣,其中一張紙被警方認定寫有「丟手機」,第一個字是「換」手機,不是丟手機,另一張紙寫有「檸檬」警方又做何解釋?

蔡富強說,歐石城供稱當晚與太太在家,但檢方引用歐家隔壁印傭說詞,說他隔天早晨拿不明垃圾去倒,監視器卻僅有印傭沒有歐某;女店員指認歐某二月十六日當晚,呂出門又回媽媽嘴咖啡後十分鐘跟著回來,則是「好像記得」,監視器也沒發現歐蹤跡。

鍾典峰。(記者劉信德攝)

鍾典峰。(記者劉信德攝)

呂炳宏。(記者劉信德攝)

呂炳宏。(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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