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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強吻男 上吊自殺亡

2006/01/15 06:00

〔記者陳恩惠、胡守得、鄭學庸/台北報導〕誇大的報導,血淋淋的人命!去年10月在捷運淡水線強吻12歲少女,被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的台北市某私立大學四年級學生徐巍豪,因誤信某平面及部分電子媒體誇大報導,以為自己將被判處10年重刑,昨日被發現在台北市福港街租屋處以童軍繩上吊自殺身亡。

肇禍媒體狂按門鈴 家屬報案

檢警昨相驗後,遺體已發還家屬處理後事,而曾誇大報導強吻案的平面媒體昨晚在徐家外按門鈴試圖採訪,但南港警分局接獲報案指稱有人騷擾民宅,警方希望媒體能自制。

據悉,徐巍豪前天中午尚與父親通電話,對於某平面及部分電子媒體的誇大報導,表示非常不悅,並向父親詢問是否真如報導所言,會被判處10年重刑?父親當時只能安慰他。

警方調查,徐巍豪本月6日前往租屋處附近的房東家繳交房租時,房東發現徐某的神情委靡不振,精神狀況不佳,曾進一步詢問,徐某只推說壓力大,卻沒說明是何原因即離開;經警方四處查訪,發現房東竟是最後一位見到徐某的人。

昨天中午,住在徐某隔壁的房客通知房東,表示租屋處有怪異的味道,疑似動物屍體發出的惡臭,但找了半天卻找不著,請房東處理。

房東匆匆趕到出租的地下室雅房,敲門詢問徐某卻未獲回應,於是從徐某房門上方的氣窗探看,赫然發現徐某以童軍繩在通氣的鋁門窗框上吊,本想以備用鑰匙開門,但房門反鎖,經緊急呼叫消防隊撞門,發現徐某已全身腫大並流出屍水。

警方說,徐某的父母獲悉趕到,見狀悲不可抑,父母向警方表示他近來壓力甚大,導致精神狀況不佳;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勘驗後發現,現場無遺書,也無打鬥痕跡,研判應是自殺無疑。

檢警勘驗中,大罵部分媒體害人不淺,檢察官起訴時明明未求刑,卻大幅報導死者被具體求刑10年,造成死者誤以為將被判處重刑而自殺;至於死亡時間,研判應是前天中午,也就是徐姓大學生與父親通話後。

徐巍豪原本已從台北市某私立大學數學系畢業,目前又就讀台北市另所私立大學財經學系,現是大四學生,沒想到卻因情不自禁的強吻行為,一失足成千古恨。


檢察官震怒︰起訴未求刑 亂報害死人

記者胡守得/專訪

起訴徐巍豪的士林地檢署楊姓女檢察官昨日乍聞徐巍豪自縊噩耗,內心激動許久,遲遲無法以言語回答,她透露日前看到某平面媒體大幅報導時就憂心嫌犯徐巍豪會不會因此想不開;未料心中思疑竟成真!楊姓女檢察官昨天表示,起訴徐巍豪是她依法責任所需,她原希望案件在移審法院後能有轉圜餘地,因此未對他具體求刑,想不到竟會發生如此憾事。但她強調,「她會盡到檢察官應做的責任」。

楊姓檢察官說,徐巍豪偵查中一概坦承犯案,並苦苦哀求放他一馬,但被害人父母堅持不原諒;且以其所犯的加重強制猥褻罪,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徒刑,依職權也無法給其緩起訴,因而只有將他起訴,希望藉法院的審判過程,讓徐巍豪、被害人家屬間,彼此能有「餘地」轉圜。

她說,為求轉圜而起訴徐巍豪,目的在於,目前離案發時尚近,被害人家屬仍在氣頭上可理解,徐巍豪的行為也確實可議,但透過法院審理過程,被害人方面或許情緒已平和,能冷靜面對本案,給徐一個原諒、和解的機會也說不定;因此,她才未對徐巍豪加以求刑。

又說,以徐姓大學生的犯行、案後悔過及無前科紀錄,是否真要付出如此慘痛代價,是可以讓法院切實審酌的重點。

楊姓檢察官指出,對於部分媒體將本案誇大報導,出刊當天聽聞同事論述後,曾特別了解報導內容,當時她曾心生一個念頭,本案是性侵害案,徐巍豪行為固然不對,但有必要如此圖文並茂、盛大刊載,讓被害人二度受傷?並擔心徐巍豪是否因此想不開;不料,心中的思疑竟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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