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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店遇搶 空包包騙過搶匪

情侶在ATM領完錢,就到旁邊的婚紗店付訂金,完全不知被搶匪黃志強盯上。(記者劉慶侯攝)

情侶在ATM領完錢,就到旁邊的婚紗店付訂金,完全不知被搶匪黃志強盯上。(記者劉慶侯攝)

2011/05/23 06:0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妳不要撒嬌!上次我搶劫時,向我撒嬌的被我砍斷一隻手,這裡離醫院很近!」有多項前科的黃志強,昨在北市中山區尾隨一對剛提領4萬元,準備付訂金的情侶進入婚紗店,他亮刀吆喝還撂狠話,女店員機警交給對方內無現金的名牌包作幌子,黃未查立刻奪門而出,逃逸過程中雖變裝,但才1分鐘就被警方逮捕。

尾隨領錢情侶進店

警方表示,李姓、王姓情侶,昨日凌晨零時左右,在中山北路二段的合作金庫ATM領款,準備到鄰近的「凱瑟琳婚紗」店付訂金,並討論拍照相關細節。沒想到,兩人在提款時,就被41歲的嫌犯黃志強盯上。

不知情的李、王兩人一進入店內,就先付4萬元訂金給38歲的溫姓女店員,3人便商討拍照事宜,沒幾分鐘,穿黑外套的黃嫌便衝進店內,亮出開山刀直接吆喝「我要搶劫,把錢交出來!」

女店員丟出名牌包

溫女等人驚嚇愣住,但仍表示身上並無現金,黃嫌氣得大叫:「不要撒嬌,上次我搶劫時向我撒嬌的,結果被我砍斷一隻手,這裡離醫院很近喲!(暗指馬偕醫院就在正對面)」。

溫女迫於無奈,暗中把收得的現金壓藏櫃檯下,另外將自己的名牌GUCCI包交給對方,但事實上,溫女皮包內並無現金,只有提款卡、信用卡等物。黃嫌未及細查,想再強押3人到內屋間反鎖,以便自己逃逸,但被溫女掙脫,奔出店外向警方報案。

黃嫌也跟出店外,馬上脫掉黑色外套,將皮包夾藏衣服內,但他卻往百公尺外的中山警分局中二派出所方向走去,才1分鐘時間就遇到聞訊趕赴現場的中二派出所所長陳偉仁和大批員警,當場被攔截逮捕。

黃嫌否認搶奪,辯稱是「進去逛逛,看到店內沒人,順手拿走皮包」;警方另查出他涉及搶奪某家腳底按摩院未遂,他也表示「當時是去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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