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富海吸金 發還至少等3年
2011/03/19 06:00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紅富海」公司涉嫌違法吸金案,苗栗檢方複訊後,聲押林鑫溢、黃圓映夫婦及黃鎂銀;法界人士說,存款人想拿回老本,必須等刑事判決三審定讞,恐怕要3、4年。
檢調辦案人員說,主嫌黃圓映自稱是心靈導師「太仁」,生活奢華,不少被傳喚做證的存款人,似乎被洗腦,不覺得受騙,對「太仁」非常尊崇;許多存款人都是退休的銀髮族,心靈空虛,「紅富海」在各地廣設講堂,強調「彼此一家人」要互相照顧,再以高額利息「利」誘,雙管齊下。
檢調人員說,黃圓映勸人行善、生活單純,但她卻住別墅,1億1000萬元現金就堆放在2樓臥房床邊,1樓房間闢金庫,存放2億6000萬元現金。
在「紅富海」淡水分公司的辦公室,都是價格不菲的紫檀木桌椅、琉璃茶杯,黃圓映的座位是仿古時皇帝的龍椅,氣派的辦公桌也讓人側目。
苗栗地院發言人、庭長宋國鎮說,本案刑事判決確定後,才能確認黃圓映等人的名下財產與檢方查扣的4億元是否可發還給被害人,現金還能依存款比例發還,但查扣的動產與不動產涉及變現,發還時可能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