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沒駕照者 肇事也要賠
2010/10/31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尤姓男子和尤妻為低收入戶,尤某騎重機載著妻子外出,半途有事離去,由妻子騎重機,被控在北市違規左轉,致對向許姓女騎士失控倒地受傷;高等法院認定,尤某明知妻子並無重機駕照,仍同意妻子騎走重機,判2人應連帶賠償15萬多元給許女,全案定讞。
本案發生在97年12月31日下午,尤姓男子騎著他的重型機車載妻子前往北市愛國東路上的郵局,尤某因臨時有事須先離去,由妻子接手騎重機,不料她卻違規左轉,當時對向計程車順利煞車,後方許姓女子的機車來不及煞車倒地,致許女脊椎挫傷等傷害,許女對尤某夫婦提告,求償醫藥費、精神及工作損失共70萬元。
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尤妻違規左轉,且只有輕型機車駕照,依法不得騎重機,是肇事主因。另外,尤同意或默示妻子將該重機騎走,2人有6成過失,認定全案賠償金額為25萬多元,判2人須連帶賠償許女15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