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精障婦>困電梯外冤死 7大缺失 要她命
2010/08/22 06:00
記者黃立翔/特稿
一條人命沒了,誰來負責?她痛苦而死,有誰憐憫?
「電梯女屍奇案」的精神障礙婦人,受困狹小空間,粒米未食,滴水未進,活活脫水而死,第7天才發現屍體,若非另有老翁誤觸電梯的「6樓」按鈕,屍體將封在原地無人聞問,這棟大樓是怎麼回事?
是鐵拉門殺人?還是人為疏失害她丟命?警方朝意外方向偵辦,但社區管委會、私人療養院,一律低調不回應媒體,記者不得其門而入,檢察官也沒回現場勘驗;只因她是精神障礙患者,就該死得不明不白嗎?
大樓共有3座電梯,收容精神病患者的私人療養院,有一座專用電梯直通騎樓,另2座電梯才能通往社區;某些樓層的電梯須用感應器,而6樓則是直接用鐵拉門阻絕電梯的出入。
這道鐵拉門有無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大樓管委會依哪一條法規設置它?消防、建管、衛生相關單位,可有試圖了解?
設在大樓的這家私人療養院,去年名列優良公私立精神復健機構名單,強調「精神病患不可怕」,標榜「社區導向的精神醫療模式」,可讓精神病患者融入社區。
但人們看見的是,婦人既無法踏進眼前的「社區樓層」,又回不去屬於她的「療養院電梯」,她「卡」在這裡,進退不得,終死於斯,而陳屍的所在,彷彿極其諷刺地暗喻她在這個世界的悲苦處境。
如果沒有裝鐵拉門,如果電梯設定不停6樓,如果積極搜尋各樓層,如果調閱監視器畫面,如果大樓每天巡邏,如果緊急呼救按鈕有電,如果住戶發現她…,以上7個「如果」,只要有一個實現,婦人就不致枉死;而滾滾紅塵,一個精神障礙婦人之死,能激起什麼漣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