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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流彈案1年未破/遺腹子出生 申請被害人補償碰壁

新莊流彈案被害人黃國賓的妻子向板檢爭取被害人補償金遭駁回,新莊市公所指已積極替市民爭取最高額70萬元意外險理賠;圖為事發後新莊市長許炳崑(左2)慰問遺孀陳春鳳(右2)的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新莊流彈案被害人黃國賓的妻子向板檢爭取被害人補償金遭駁回,新莊市公所指已積極替市民爭取最高額70萬元意外險理賠;圖為事發後新莊市長許炳崑(左2)慰問遺孀陳春鳳(右2)的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2010/05/31 06:00

〔記者吳仁捷/台北報導〕今天為「新莊流彈殺人案」案發滿1年,被害人黃國賓的遺孀1年來強忍身心煎熬,去年底產下遺腹子;家屬對於一直無法申請被害人補償金,直批這是司法對被害人家屬的二度傷害。

家屬痛心二度傷害

去年5月31日晚間7時50分許,北縣新莊發生流彈殺人案,36歲外商資訊工程師黃國賓,騎機車搭載懷有2個月身孕的愛妻返家,途經環河路慈惠宮附近,黃突向後座妻子喊了數聲「好痛」,感覺自己受傷,但為保護妻兒,仍勉力往前騎了1公里多,才在新莊市環河、瓊林路口停下後昏迷,送醫不治;經查子彈從黃右上臂射入傷及心臟,凶手至今仍未落網。

黃國賓的岳母說,事過1年,女兒對外雖說「都過去了,不想多說」,但顧及外孫、公婆的養育與生活費用,以遺孀名義向板橋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申請補償金,卻遭委員會認定公婆有存款、遺孀有工作與領有丈夫保險給付等駁回。

黃的岳母說,88風災罹難者都能有國家賠償,她的女婿是老實人,沒和人結怨,結果因治安不好出事,治安不佳也是國家沒盡力,難道不能申請國賠?難道有財產就不對?她認為司法單位沒有同理心,罔顧被害人家屬感受。

黃的岳父說,法院要被害人向加害人求償,但至今沒破案,找不到加害人,難道女婿就活該遭流彈射殺,司法應負起照顧被害人家屬的責任。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板橋分會副執行秘書楊千蕙說,協會會再協助黃太太向高檢署提出覆議,並以遺腹子名義再向板檢提出申請補償;她對半年來委員會毫無進度,也頗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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