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錯郵件被退 郵差被指態度差
2008/11/26 06:00
〔記者歐素美/大甲報導〕大甲鎮蔡小姐向本報爆料指出,大甲郵局郵差送錯郵件被她退回,不料又再次投遞錯誤,反映時,郵差態度十分惡劣,令人不敢苟同。大甲郵局經理羅獻章表示,若郵差有疏失將查明向民眾道歉。
在大甲鎮興安路某工廠上班的蔡小姐表示,日前郵差送來一封郵件,經查無此人,當場退回,不料,第2次郵差又送來,她再次反映要求退回,結果郵差很兇地說「退就退啦」,態度很惡劣。
大甲郵局經理羅獻章表示,民眾若發現郵件投遞錯誤,可在信封上註明「查無此人」,再當場退回給郵差或投回郵箱,郵局即會退回給寄件人;若地址錯誤,郵局會派稽查了解查明地址或退回寄件人。
若寄件人未寫明住址,郵局也會將信件退回原寄局公告招領2個月,若仍無人認領,再依「無著郵件」處理,退回台北郵件處理中心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