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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台糖1.7億 吳乃仁到案遭管收

    前台糖公司董事長吳乃仁。(資料照)

    前台糖公司董事長吳乃仁。(資料照)

    前台糖公司董事長吳乃仁涉台糖土地案,被依背信罪判刑九月定讞,須賠償台糖一點七億元遭追討,台中地院日前囑託台北地院拘提未果,吳乃仁前天委由律師陪同主動到案接受訊問,法院審理後認定符合管收要件,裁定准予管收,解送至台中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已解送台中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吳乃仁任職台糖董事長期間導致台糖損失近兩億五千萬元,刑事被判刑九月,已於二〇一五年間執行完畢;民事部分,法院判吳乃仁等人賠償台糖約一點一億元,加計利息後約一點七億元。

    中院說,債權人台糖聲請對債務人吳乃仁等人強制執行,相關報導顯示吳有出入高檔餐廳等逾越一般人的豪奢生活,認為有履行義務可能,命吳乃仁限期據實報告財產狀況、提供擔保或限期履行執行債務。不過吳未報告,也沒提供相當擔保或遵期履行,通知到庭訊問也未到,隨後囑託台北地院拘提未果。

    吳男前天到庭稱,患病生活無法自理,需由子女照顧並住子女家,才未遵期到庭接受訊問、陳報資料,有和台糖協商清償債務意願。

    中院說,吳乃仁未能提出有利於己的事證,雖表達協商意願,但未提具體的清償債務內容;台糖代理人也當庭表示「今日無法協商」。中院審酌,對吳財產強制執行不足以抵償債權,考量他屢次未依法院命令遵期據實報告財產狀況、未提供擔保或遵期履行,裁定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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