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財產逾千萬 嘉市警分隊長涉貪收押
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涉嫌洩漏臨檢等勤務資訊及每月收受賄款,包庇某連鎖電子遊藝場業者,以合法名義暗中經營賭博性電玩,昨天將何男向嘉義地院聲押禁見獲准,裁定陳姓業者卅萬元交保;第一分局表示,已將何男停職,後續持續配合檢方調查,徹底檢討員警風紀。
法院指出,陳男以合法遊藝場暗中經營賭博性電玩,為免遭警方取締,涉嫌每月交付賄款給何男,何男涉嫌洩漏檢舉人、臨檢或查緝的消息給陳男;何男雖否認收賄等犯行,卻無法交待帳戶逾一二〇〇萬元不明財產來源,涉嫌洩漏國防以外機密、公務員包庇他人犯供給賭博場所、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行為,有串證及滅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兩個月。
陳男否認圖利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及賭博罪,但法院認為,相關證人與共犯已到案坦承,基於比例原則,裁定陳男卅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禁止接觸共犯。
法院裁定書指,檢方主張陳男行賄、何男收賄部分,所提出會計記載資料及兩人聯繫狀況,且何男逾一二〇〇萬元不明財產,亦與檢方主張陳男交付賄款金額有大幅差距,尚不足以直接認定兩人確有行賄、收賄。何男將委由律師提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