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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旬婦悶死癱瘓50年兒 賴總統特赦 林劉龍子免入監

    2026/02/13 05:30 記者蘇永耀、王定傳、張文川/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批示同意特赦82歲老婦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資料照)

    總統賴清德批示同意特赦82歲老婦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資料照)

    長期照顧重擔下悲劇 情堪憫恕

    總統賴清德昨依據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第三條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十二歲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總統府說,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整體情狀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特赦方式,回應個案人道處境,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

    免刑不免罪 人道補位司法困境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明,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必要。法務部昨天下午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亦火速送達受赦免人簽收。

    住在台北市松山區的林劉龍子,照料重度小兒麻痺的么兒逾五十年,二〇二三年間自身確診染疫,心力交瘁下擔心自己年事已高,若過世將無人照料么兒,將愛兒悶死。郭雅慧說,她是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

    台北地院兩度減刑後,輕判被告二年六月徒刑,因未達刑期二年以下,不能給予緩刑,全案撤回上訴後定讞。但一審判決書特地提到,本案源於極其特殊而複雜的動機,且難以再犯,不論從應報、一般預防、特別預防的刑罰目的而言,都沒有執行宣告刑的必要,建請總統予以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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