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母千字文悲訴:無法接受/指醫院評估梁具有高度再犯風險
2026/01/30 05:30 記者陳文嬋、劉婉君/綜合報導
法界分析,梁男得以逃死應是合議庭三 位法官中有人「太佛系」所致。(資料照)
性侵勒斃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的凶手梁育誌曾遭三度判死,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更二審卻以難認「情節最重大之罪」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鍾母昨天以千字文發聲「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希望社會正視重大性侵殺人案件量刑標準,法院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應更審慎評估,強調這不只是她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
正視重大性侵殺人案量刑標準
鍾女母親表示,判決呈現價值判斷已經超出單一家庭所能承受範圍,攸關整個社會如何看待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以及司法制度如何回應極端暴力。凱旋醫院與嘉南療養院的專業評估均指出梁男具有高度再犯的風險,顯示梁男的人格結構與行為模式並非短期可矯正,屬於教化困難對象,高等法院仍以「長期監禁、輔以治療與教化,當可改善更生」作為量處無期徒刑、排除最嚴厲刑責的重要依據,令人質疑「司法是否已將希望凌駕於風險評估之上?」、「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風險置於過於樂觀的假設之中?」
鍾女母親強調,尤其梁男已發生一次性侵未遂、卻未能阻止梁男升高暴力、最終奪命的情況下,再犯風險評估應視為量刑重要警訊,而非「仍可期待更生」,在反覆升高暴力及專業鑑定所示高度再犯風險情況下,高等法院卻仍以「尚難認定事前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為由,排除死刑的適用,她質疑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被認定「尚可教化」,仍可視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價。
她希望社會正視在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中,現行量刑標準是否已經出現落差?法院在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是否需要更審慎、更具體地說明,為何仍選擇相信教化而非防範?被害者與家屬的痛苦與社會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實質地看見與回應?
長榮大學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與相關法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