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付遺產稅小心有詭/法界:可用拍賣房子所得繳稅
2026/01/04 05:30 記者林嘉東、邱俊福/台北報導
(資料照)
一個透過「假交友」手法衍生出來的詐騙案,以借錢付遺產稅為由,騙走一名楊姓男子三千多萬元。刑事警察局提醒,遺產繼承有嚴格的法律程序與順位,若與死者無親無故,卻被告知有相關遺產報酬可領,就是詐騙,而正規的遺產處理程序中,相關稅費通常會從遺產總額中扣除,或由法定繼承人自行繳納,絕不會隨機找陌生人借錢處理,若收到自稱律師或銀行員的訊息,請務必透過官方管道查詢。
曾任法官、檢察官的志仁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鴻維也表示,被害人陸續借給女子三四四四萬元繳納遺產稅等費用辦理過戶,如若女子真的沒錢繳付稅費,致無法繼承房產、存款,大可將房子拍賣,再用拍賣所得來繳交遺產稅等相關規費,根本不需要借錢。
李鴻維律師說,遺產稅是按照「遺產淨額」分級課徵。遺產稅的免稅額為一三三三萬元,超過部分則依三個級距課稅: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五與百分之二十;繼承人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六個月內申報並繳納。
李鴻維提醒,繼承人除了要依遺產總額繳交遺產稅外,還有印花稅、地政規費、代書費等費用,但相較遺產稅,印花稅、地政規費等費用低很多。
不動產辦理遺產繼承固然需要繳稅後才能完成移轉登記,但若應納稅額在卅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無法一次繳納時,可在繳納期限內,申請分十八期來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也可申請以境內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或保管的實物一次抵繳,根本不需要向他人借款來繳納遺產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