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三峽余翁明知肇事畏罪落跑╱高速逃逸撞人 涉殺人罪
2025/05/26 05:30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
檢警追查三峽重大車禍肇因,積極拼湊案發肇因最後關鍵拼圖;圖為車禍現場一片混亂。(資料照)
檢警追查三峽三死重大車禍肇因,雖然肇事老翁余文正仍救治中無法偵訊,檢警仍根據這起車禍相關跡證、歸納以往偵辦車禍案例綜合研判,初步佐證余翁案發前駕車自如,惟疑因心虛、畏罪,慌張高速逃逸,先構成「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而逃逸」的肇事逃逸犯行,再涉犯「不確定故意」殺人意圖等罪責,積極拼湊案發肇因最後關鍵拼圖。
據透露,經檢警連日追查,回溯肇事駕駛事前路徑,發現余翁從苗栗老家出發北返三峽途中,曾到國道關西服務區買粉圓冰,回程下三峽交流道,到常去的龍恩公園停留,警方過濾案發前影像,發現余翁在學成、國成街口待轉撞及分隔島,為脫困,倒車時撞擊且推撞後車,後退達數十公分,研判肇事余翁應在知情下肇逃,隨後釀成大錯。
警方分析,以往駕駛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而逃逸,構成肇逃與否的比例各半,檢方、法官會視犯意、犯後態度及是否與對方和解,對未構成肇逃者給予不起訴、無罪、緩刑等處分,不至釀成重罪;但反觀肇事余翁,肇事案發前能到服務區買粉圓,到三峽後還能到公園,顯見身心狀況正常,卻疑因心虛、規避肇逃等公共危險刑責,致闖下大禍。
此外,新北檢警先前掌握另一關鍵跡證,發現余翁在學成路、國成街路口待轉,倒車推撞後車,加速肇逃之際,不但俐落閃過來車高速逃逸,沿途路幅不大,研判他駕車自如、尚能精準駕駛,直到撞到分隔島才停下,此過程大幅佐證余翁具意識下,慌張肇逃釀下大禍。
警方︰畏罪連續撞人 仍不違反本意 構成犯行
刑事幹員也分析,余翁應在明知肇事下,畏罪逃逸途中瘋狂高速撞人,已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犯意,即使余翁心虛、畏罪,但過程連續撞人,仍不違反本意,構成犯行。
法界人士表示,「不確定故意」也稱為間接故意,類似當事人明知自身行為可能造成特定結果,卻持續進行,存在「出事就算了」的僥倖心理,最近明顯案例,為毒駕女毒蟲陳嘉瑩拒檢拖撞,致當時的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所長劉宗鑫殉職,檢方偵查後認定陳女具不確定故意殺人犯意,依殺人罪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