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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刀抵同居人頸叫囂/警開2槍 家暴男中彈不治

    2025/04/19 05:3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
    挾持女友的蔡男遭警擊斃,檢方前往相驗。(民眾提供)

    挾持女友的蔡男遭警擊斃,檢方前往相驗。(民眾提供)

    苗栗縣頭份市四十九歲蔡姓男子,昨凌晨懷疑四十四歲陳姓同居女友另結新歡,憤而用兩把菜刀抵住陳女,頭份警方獲報到場,喝令蔡停止行為,蔡不從,朝員警快速逼近及叫囂,並揮刀劃傷陳女頸部,警方先開槍射中蔡的左手掌,未能制止蔡男,情況緊急下再開槍射中蔡男左胸,送醫不治。

    警:用槍時機沒問題

    檢:3萬交保 不預設立場

    檢方昨將開槍的吳姓員警,以過失致死罪嫌諭知三萬元交保;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對此感到驚訝,表示員警因公涉訟,將委任律師積極協助,不會讓勇於任事的同仁孤獨面對司法。警方說,當時情況急迫,已威脅到陳女與執勤警員自身安危,因而開槍制止,用槍時機沒有問題。

    苗栗地檢署表示,將解剖調查,盡力蒐集相關事證,檢方秉持客觀中立原則釐清事實真相,不預設立場。蔡男母親則抱怨,警方開槍前未積極勸說兒子。

    據了解,蔡男無業,陳女從事管線工程業,兩人交往近二年,同居在女方購買的一處大樓。陳女曾有報警指遭蔡男家暴傷害的紀錄,但未聲請家暴令。

    射中左掌仍未罷手

    第二槍擊中左胸

    蔡男昨天酒後,懷疑陳女另結新歡,雙方爭吵,陳女再次報警稱被家暴,蔡男抓狂,在陳女住處拿起兩把菜刀,持雙刀勒住陳女頸部;警方抵達時,蔡從五樓挾持陳女走到一樓,與警對峙,過程中不時揮舞菜刀及朝警方逼近。

    警方喝令蔡男放下菜刀與鬆開陳女、止步,蔡先丟下右手所持菜刀,左手仍持刀攻擊陳女,致陳女頸部遭劃傷,且蔡男持續逼近員警,雙方距離僅一到二公尺,吳員考慮陳女生命安全與自身安危,開槍射中蔡男左手掌,蔡仍未罷手,吳再開一槍射中蔡男左胸後,叫救護車將吳送醫,但傷重不治。

    至於被蔡男打得鼻青臉腫的陳女,頭、臉及身上多處擦挫傷,脖子有輕微割傷,無生命危險。

    前往處理的兩名員警中,開槍的吳員卅多歲,從警二年多;另一位二十多歲員警,才從警專畢業,分發到頭份派出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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