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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違法執行恣意殺人/反廢死:死刑是主流民意

法警在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後焚燒金紙 。(記者廖振輝攝)

法警在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後焚燒金紙 。(記者廖振輝攝)

2025/01/17 05:30

〔記者溫于德、施曉光、李文馨/台北報導〕死囚黃麟凱昨天被執行槍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四個團體昨於槍決前,發表聲明認為是「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兩團體稱已將非常上訴狀遞送法務部、最高檢察署,請求槍下留人。

上述團體指出,依「憲判八」意旨,判決死刑僅應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時,且刑事程序要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並賦予各個死囚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也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團體也認為,「憲判八」指示確定終局裁判應經過合議庭「一致決」;過去判決評議是否為「一致決」屬祕密,死囚均無法知悉其確定終局判決是否屬「一致決」。

團體也認為死囚的判死程序未經「量刑前社會調查」程序,個案仍存有是否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疑慮,並表示昨晚執行令是在黃麟凱仍進行救濟的情況下,必然屬違法、違憲,同時是國際所不能接受的殺人行為,也是國際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殺人行爲。

反廢死後援會全國總召集人陳正育之前曾說,殺人犯未判死幾乎都用「可教化」這理由,但可教化並非法律明訂。國民黨表示,長期反對廢除死刑,依法執行死刑也是主流民意,呼籲其他判死定讞的卅六名死囚,同樣應在司法程序完備後執行。

民進黨多位立委也支持執行死刑,陳冠廷認為,此案惡性重大,不僅對被害者及其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痛,也對社會秩序與正義形成嚴重挑戰,國家依法執行死刑,是維護司法公正與社會安全的必要手段,更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最基本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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