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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繼母監護 少年「自學」聲請成功

    少年自己上網蒐集資料後,向台南地院提出聲請,成功替繼母爭取監護權。 (資料照)

    少年自己上網蒐集資料後,向台南地院提出聲請,成功替繼母爭取監護權。 (資料照)

    2024/12/07 05:30

    父母雙亡順位由外祖父母監護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一名十三歲少年的父母雙亡,社工依法定順位,計畫將監護權交給少年的外祖父母,少年希望由一路照顧她的繼母監護,自己上網蒐集資料後,向台南地院提出聲請,擺脫他認為覬覦父母遺產的親戚,替繼母成功爭取監護權。

    少年主張,生母二○一八年病逝,父親也於今年離世,法定監護權由外祖父母依法繼承。但外祖父母自母親過世後未與他有任何來往,還曾拿走母親生前為他存的大學教育基金,與父親因遺產問題產生糾紛等,雙方早斷絕聯繫,他反對由外祖父母擔任監護人。

    少年並稱,父親過世後,伯姑等人未提供扶助,甚至借款未還,有一位親戚借走一二○萬元,得知父親留下遺產後,突然主動爭取監護權。事實上父親離世後,他一直由繼母照顧生活起居及處理學業問題,因此他上網查了很多資料,決定啟動聲請監護程序。

    針對少年所述,外祖父母說,少年讀幼稚園時曾幫忙照顧,直到少年的母親過世後,父親誤會他們侵吞遺產,導致雙方失聯,他們未侵占保險金,且已將大部分款項交給少年及其父;二老強調自己健康狀況良好,有經濟能力和親情支持少年,反觀繼母有債務重整程序。

    法官︰ 外祖父母年邁且多年未接觸 難以勝任

    法官最後考量,少年從小學三年級起就由繼母照顧,對少年生活起居、學業一應俱全,且有穩定工作,但外公、外婆已八十多歲,過去六年多未與少年接觸,確實難以勝任監護職責,依此判繼母與社會局共同擔任少年監護人,並對少年父母的遺產信託,做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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