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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代檢廠涉驗車收賄放水 2黃牛交保

1廠員、2代辦聲押不成,士檢研議抗告。(資料照)

1廠員、2代辦聲押不成,士檢研議抗告。(資料照)

2024/08/23 05:30

1廠員、2代辦聲押不成 士檢研議抗告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北投區某代檢車廠林姓人員與黃姓、唐姓代辦黃牛,被檢方掌握涉嫌驗車不實,有逾五十萬元不法所得,士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搜索後,約談被告到案說明,訊後依涉犯貪污罪將三人聲押禁見,但士林地院認為尚無羈押必要,裁定黃、唐分別以一百萬及十萬元交保,林姓代檢廠員工獲無保請回。士檢表示將研議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士檢掌握該代檢車廠從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間,因林姓員工與黃牛等人勾結而驗車不實,指揮北機站兵分十三路搜索代檢廠、雙北與桃園的辦公處,約談廿六人到案說明,訊後諭令三名代檢廠員工各以五萬至二萬元不等交保,同為員工的謝姓被告遭限制住居,另名唐姓被告二萬元交保。因林姓代檢廠員工屬廣義公務員,他涉與兩名代辦黃牛有行收賄與圖利的貪污犯行,且有串滅證之虞,因此檢方將三人聲押禁見。

不過黃姓、唐姓兩名黃牛經士林地院訊問後,法官雖認為二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行賄罪與刑法偽造文書罪,也不排除有共犯尚未到案,而有勾串之虞,但認為士檢提出可能勾串的具體事項並不明確,還必須考量保障黃、唐二人的人身自由,依此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交保。

法官另依士檢提出的事證,也認定林姓員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與刑法偽造文書罪,但不足以認定林有勾串可能,將他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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