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日日shoot》承審法官當庭釋放 結果人跑了/人蛇集團成員 假護照入境台灣被捕

    台灣護照享多國免簽,被中國犯罪集團盯上。(資料照)

    台灣護照享多國免簽,被中國犯罪集團盯上。(資料照)

    2024/08/09 05:30

    〔記者張文川、周敏鴻、陳彩玲/綜合報導〕一個以中籍人士韋堅飛、魏志紅為主的境外犯罪集團,透過台灣代理人收購台灣護照轉賣獲取暴利,其中魏女一度來台處理集團事務,搭機入境時被識破假身分落網,桃園地檢署將她聲押獲准,起訴移審桃園地院後,獲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及釋放,沒想到魏女走出看守所未久就消失無蹤,研判她已潛逃出境,只能發布通緝。

    桃檢昨天表示,魏志紅於檢方提起公訴時,收押在台北女子看守所,一月十九日移審桃園地院後,由法官當庭釋放。檢方認為,境外犯罪集團成員的逃亡可能性高,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應於法律允許範圍內防逃。

    境外人士有強烈逃亡動機

    法界批:無異縱虎歸山

    曾任檢察官的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律師翁偉倫直言,法院放人相當不智,甚至恐有輕縱人犯之嫌,既已確認魏女是境外人士,先前與台灣沒有任何經濟或感情的相關聯繫,完全缺乏留在我國受審的理由,明顯有強烈逃亡動機。何況魏女涉從事集團性買賣護照罪,共犯未到案,她有更多樣、連檢警海關都難以預防的資源與工具可運用於逃亡出境,法官這一放人,無異縱虎歸山。

    翁偉倫表示,買賣護照罪雖非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但法定刑度一年至七年也屬相對重罪,仍符羈押要件,且依其犯罪罪名、樣態及情節,即使重金交保、每日定期報到、電子鐐銬監控,也難以確保她不逃亡,無從取代收押,確實有羈押的必要性。記者昨試圖連繫承審法官,未獲回應。

    目前除魏女落跑,韋男及另四名同夥未曾入境台灣,均通緝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