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吃案4年半/漏洞!未分案就無法管考
2024/06/15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官王榮賓將一件應重新分案審理的毒品案,長期擱置不處理。律師林曜辰指出,發回更審的案件被法官隻手遮天吃案長達四年半,沒列入分案就不能管理考核,可見地院管考系統出現嚴重漏洞,他認為高等法院若在發回時也同步登錄、追蹤,也可防漏。
上級審發回後追蹤 可防漏
「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一審地院的審理期限原本為一年四月,今年因法官過勞議題浮現,今年四月修改為兩年,但少年刑案一審期限仍為一年四月。本案正是一件少年刑案,竟一拖四年多,比最慢應在一年四個月內處理完結的限期,延宕逾三倍的時間,可說是歷來未見。
林曜辰認為,由於本案是毒品案,沒有被害人追著案件進度跑,書記官可能也未追蹤已出手的案卷,致使落得案卷神隱無人知,連案號都沒有,凸顯法院管考、分案規定有漏洞,各法院應落實規定加強管理。
他表示,上級審法院撤銷發回的案件,交由下級審法院接手更審案,此間制度還有改進空間,高院若在發回的同時,能同步登錄、追蹤,應該就能有效防範類似案件再發生。
此外,法評會認定王榮賓情節重大,卻只建議職務法庭申誡及罰薪俸一個月,也有法界人士質疑法評會建議的處分太輕。林曜辰對此認為,職務法庭是獨立審判機關,判決結果可不受法評會的建議所影響或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