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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戀砍死情敵 國民法官判無期

士院國民法官專庭昨依殺人罪判男子高庭榮無期徒刑。(資料照)

士院國民法官專庭昨依殺人罪判男子高庭榮無期徒刑。(資料照)

2024/06/08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去年三月台北市內湖區發生「三角戀」情殺案,曾在酒店上班的廿五歲廖女與四十五歲潘男交往,卻又與廿三歲前男友高庭榮有感情糾葛,後來三人在廖女住處碰面,潘先拿刀劃傷高的右臉,高男再持折疊刀砍殺廖三刀致死。士林地院國民法官庭昨考量高否認犯行,還想與廖女串供,依殺人罪將高男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三月廿一日凌晨,高男帶折疊刀前往廖女的租屋處,當時廖、潘都在家,三人隨即發生口角,潘先拿刀劃傷高的右臉,高掏出隨身的折疊刀反擊砍殺潘三刀,其中一刀直接刺入左頸,導致潘失血過多,急救九天後身亡。

高男審理時辯稱為了保護自己與廖女不被傷害,才持刀反抗,是正當防衛,但國民法庭不採信,認定他攜帶折疊刀前往,有報復之意,且高男揮砍的位置都是在頭、頸部致命部位,傷口既深且長,最長達十七公分,認定高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國民法官庭並指,高男造成潘失去寶貴性命,致家屬痛失至親,高男雖坦承揮刀刺人,卻否認殺人犯意,案發後還試圖湮滅證據,還找廖女試圖串供,未見悔意。

只願出獄後月賠兩萬 和解破裂

且高男提出的賠償方案,只願於出獄後月付家屬兩萬元,未見誠意,致和解破局,高男直到最終辯論時才向家屬表達道歉,但家屬拒絕接受,並當庭離席,另審酌高男有毒品、詐欺等前科,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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