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鄉公所秘書捲弊案收押》南投原民局長 也曾涉採購弊案遭彈劾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曾發生多起小型工程採購弊案。(記者劉濱銓攝)
〔記者劉濱銓、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信義鄉公所秘書胡錦龍與胞弟安排人頭自包工程,涉及二二七件工程採購弊案被收押。信義鄉公所表示,目前秘書職務由民政課長兼任,對胡所涉案情並不清楚,將等偵查告一段落,或確定有犯罪事實,才會進一步處置。惟信義鄉公所過去辦理小型工程招標即弊端連連,現任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局長史強,即曾因而遭監察院彈劾。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過去曾發生多起小型工程採購弊案,二○一五、二○一六年間辦理「信義鄉羅娜村布農聚會用地建物拆除」等工程時,莊姓祕書、全姓建設課長等人因未事先簽辦採購,事後才以製作不實時間的採購文書方式,辦理驗收、核銷,遭依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監察院事後認為時任鄉長的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局長史強對小額採購預算編列及執行浮濫,將同一採購案件拆成數件小額採購辦理,違失情節重大,於二○二一年十一間予以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此外,二○二○至二○二一年間,時任信義鄉公所建設課司姓、徐姓約僱人員,於辦理社區簡易自來水風災復健等工程,涉嫌向廠商洩露標案資訊,因犯行輕微且坦承犯行遭緩起訴處分。
二○○八年間,信義鄉公所洪姓公務員因辦理「河川守護隊計畫勞務外包招標採購案」詐領八十六萬,遭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四年一月確定,惟該案因公所及縣府未及時移付懲戒,因逾十年追懲時效,被懲戒法院判免議,讓洪某逃過懲戒安然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