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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河濱步道車禍5年近千件 無法可管

台北市河濱步道常有民眾跑步及騎自行車,卻因不屬法定道路,萬一發生車禍時無法可管。
(資料照)

台北市河濱步道常有民眾跑步及騎自行車,卻因不屬法定道路,萬一發生車禍時無法可管。 (資料照)

2024/04/20 05:30

非屬法定道路 不適用道交條例 交通局︰跨單位討論解決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河濱步道是民眾跑步、騎單車的首選,但五年多來車禍件數逐年增加,累計已發生九九五起車禍,三八五人受傷,台北市議員李明賢指出,河濱步道為「非道路範圍」,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眾發生交通事故無法判定肇事責任,之前有民眾騎單車被公園處施工車輛撞傷,只能靠民事訴訟自力救濟,要求交通局研議解決方案。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將與警察局、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等相關單位,討論界定及解決辦法。

民眾遭施工車輛撞傷 警方僅能登記

李明賢表示,民眾陳情指在河濱步道騎單車,被公園處施工車輛撞傷,報案後警方到場登記,但依照現行規定無法開立三聯單或車禍聯單,也無法進一步提供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最後僅能自力救濟,透過民事訴訟求償,公園處被判定要賠償。

李明賢索資發現,台北市河濱步道車禍事故逐年增加,二○一九年一四○件、二○二○年一八九件、二○二一年二百件、二○二二年二○二件、二○二三年二一九件,近三年都超過二百件,相當於不到兩天就發生一件;從二○一九年至今,累計送醫件數達五四一件,另有九十五件通報救護車到場後,未送醫。

李明賢促改善 保障跑步騎車安全

李明賢表示,河濱步道被認定「非道路範圍」,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能比照私人停車場或私人用地,民眾報案後,警方到場只能開「登記聯單」保留雙方資料,無法進一步判定肇事責任,民眾要自行協調肇責、賠償,要求市府提出改善措施,保障民眾安全的跑步或騎車。

謝銘鴻︰無明確標線 認定較困難

謝銘鴻表示,河堤外有許多道路,例如水門到停車場的道路,會有明確的標誌、標線或號誌,認定屬道路範圍,但靠近河濱的路無明確的標線、應屬「非道路範圍」,目前在道路認定上較為困難,但因確實有事故發生,將與警察局、水利處等單位,討論界定及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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