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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圖利 前八里掩埋場長鄭傑文判3年

2024/02/01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新北市長朱立倫任內的八里垃圾掩埋場場長鄭傑文,二○一四年被控為了讓廠商吳重九承攬廠區節能電網,把標案拆成兩筆未達十萬元預算,規避公開招標規定。一審台北地院依圖利等罪,判鄭五年四月、吳一年四月刑,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一審見解有誤,昨改判鄭三年、吳兩年徒刑。

判決指出,維希、慧訊兩公司負責人吳重九,二○一四年建議鄭傑文規劃廠區智慧節能電網,購置連線型數位電錶等設備與專業軟體程式開發,兩者同時施工,經費近廿萬元,依法原本不得分批辦理,應公開招標。

鄭傑文為使吳重九取得採購案,要求拆分成二案,使價格在十萬元以下,不需公開招標,吳重九分別以維希、慧訊兩公司出具報價單,以利採購人員直接議價購買,由吳重九承作。

因設備安裝時無法完成測試,吳重九寄送在他處拍攝環境控制系統測試數據為「零」的操作畫面,充作本案履約、驗收通過證明,會計人員審查後撥款,經扣除成本,維希、慧訊分別獲得兩萬餘元。

更一審認為,兩人均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刑法的偽造文書罪,一審卻誤認吳不構成圖利罪,且未諭知沒收、追徵犯罪所得,見解有誤,應予撤銷,經審酌兩人分工情節,改判鄭三年、吳兩年,均褫奪公權兩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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