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大林廠爆採購弊案 2收押2交保
2024/01/25 05: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台電大林廠傳出採購弊案,雄檢日前偵辦政府採購法案件時,意外發現台電人員疑似洩漏採購案底標給廠商,再藉由圍標方式拉高標案價格,從中收取回扣,其中張姓員工帳戶中有數筆入帳交代不清,雄檢聲押四人,其中張姓員工和洪姓廠商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兩人則分別十萬和十五萬元交保。
雄檢二○二二年偵辦某國營企業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時,得知台電公司大林電廠人員和廠商疑有不當往來,經追查,發現台電人員疑似在進行電廠巡配線勞務採購案時,將標案底價洩漏給廠商,廠商再用圍標方式拉高標案價格,待廠商得標後,再把溢價以回扣方式「答謝」台電承辦人員。
雄檢前天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並傳喚大林電廠郭姓經理(五十歲)、張姓(四十三歲)、林姓(卅歲)員工與洪姓廠商(四十三歲)到案,四人否認涉案。檢調複訊後,認定四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定張姓、洪姓二人羈押禁見,另兩人分別十五萬和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