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偷拍上千女裙底 兜售撈300萬
2023/12/19 05:30
廖男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 法院羈押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卅五歲廖姓男子涉嫌偷拍女子和制服女學生裙底風光,並上網兜售,警方從他住處搜出大量偷拍性影像,粗估五年來至少有上千名女子受害,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廖男獲准。
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得知有人在網路販售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影像,鎖定住北部的廖男涉有重嫌,十二日前往廖男台北士林、桃園住處搜索,發現有上千名女子及未成年少女的裙底性影像,隨即查扣電腦二組、手機二支、Gopro攝影機二台、隨身硬碟四台等證物,拘提廖嫌到案。
檢警調查,廖嫌自二○一八年起在台北市等地公共場所,持攝影機偷拍攝錄女子裙底風光,其中不乏身穿學校制服的少女,廖嫌還將偷拍性影像依日期、身分分類,儲存在不同的資料夾,並在自己經營的網路頻道兜售。
檢警清查發現,被害女子高達上千人,不法所得至少三百多萬元,詳細犯罪所得及被害人數仍在清查中,檢方審酌廖嫌犯罪嫌疑重大,且長時間竊錄、販賣他人性影像,被害人數眾多,危害社會治安及被害人隱私安全甚鉅,又綜合卷內事證,被告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民眾收到性影像散布、播送 也觸法
雄檢提醒民眾,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已於今年二月十日施行,對於無故拍攝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在內的性影像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所拍攝或散布之影片內有未成年人,更可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收到類似性影像,切勿任意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