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私菸屬共同違法 1人1張罰單非共同分擔
2023/11/19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兩名貨櫃車司機為了賺取走私集團的五千元,受託運送近百萬包私菸,不僅被判刑,還雙雙收下六百萬元罰單。一位行政法院法官說,行政罰法第十四條規定「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輕重,分別處罰」,採「共同違法、分別處罰」的立法原則,也就是一群人共同犯法,每個人都會各別收到一張罰單,而不是「共同」繳納一張罰單。
他解釋,本案兩名司機共同載運私菸,屬同一個違法行為,犯罪金額合併計算,因此二人被裁罰的基準,不僅以自己車上的私菸現值為主,而應加總兩車的私菸總值,再依此處以一人一張罰單,故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誤以為是所有涉案的人共同分擔一張罰單。
伯衡法律事務所商務暨智慧財產部執行長黃珮茹表示,行政罰採共同違法、分別處罰,不採刑法有關教唆犯、幫助犯的概念,避免實務不易區分,導致行政機關裁罰時徒生困擾。
但黃強調,曾有法官引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認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有多人共同繼承的情況,如有違反納稅義務而受裁罰時,是採「由數個納稅義務人共同分擔」的規定,故若產生爭議,還是要看該專法的立法精神與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