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蘇支部消防標案驗收不實 聲押上士未成 中校科長也交保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昨天已諭令陳姓中校科長、李的蔡姓妻子各以十萬元、三十萬元交保,全案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記者蔡昀容攝)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的消防管線標案,疑未落實驗收,檢、廉前天展開偵辦,昨將業務承辦人陳姓上士、翁姓約僱人員、李姓廠商等三人聲請羈押;但宜蘭地院法官認沒有羈押必要,昨晚諭知李、翁各六萬元、陳姓上士三萬元交保。
此外,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昨天已諭令陳姓中校科長、李的蔡姓妻子各以十萬元、三十萬元交保,全案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據了解,蘇澳後指部的兩件消防管線標案「一一○年庫區消防設施整修工程」,預算約五百五十萬元,最後得標金額約為四百五十萬元;另一件「一一一年場房消防設施改善工程」預算約九一四萬元,得標金額約五百廿萬元。
應更換卻未換 還能通過驗收
其中,廠商應更換的消防設備、設施、零件、包覆電線的管線等,疑似應更換卻沒有更換,卻還能通過承辦人員驗收,國防部察覺其中有詭,主動將案件函送宜檢偵辦。
宜檢檢察官前天指揮廉政署展開約談,傳喚五名被告、一名證人到案,證人訊後獲請回,五名被告有三人被檢方聲押。
檢察官聲押主張陳姓上士、翁姓約僱人員、李姓廠商等三人有串證之虞,有必要羈押禁見。法官昨晚召開羈押庭後,認為三人皆有交代事實經過,雖然犯罪嫌疑重大,但沒有羈押的必要,裁定三人各三萬至六萬元交保候傳。
海軍司令部:全力配合調查
海軍司令部昨表示,蘇澳後指部陳姓上士等人疑涉違反政府採購法,經單位調查後,呈報國防部政風室移送司法偵辦,現已進入司法程序,司令部全力配合調查,依毋枉毋縱原則,如涉不法將檢討重懲,以正綱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