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3歲兒 父母收押/4口擠套房 一團亂
2023/10/21 05:3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發生於本月十八日的台南遭虐幼童溺水致死案,三歲謝姓幼童送醫時,除被發現有腦震盪及溺水現象,昨天檢方率法醫解剖,又發現內臟有出血狀況,顯示謝童在溺水之前,就遭到嚴重的暴力虐待;因謝姓生母和陳姓生父的供詞,均隱諱不清或無法交代,檢方聲請羈押二人,台南地院認定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將兩人羈押,陳男並被諭知禁見。
內臟出血 溺水前就遭暴力
謝女和陳男未婚,育有一對子女,一家四口住在台南一間價格低廉的旅館長租套房已一年,每月租金一萬三千元,房間不到十坪、房內物品極為凌亂,幾如廢墟,吃過的飯鍋也隨意丟置在浴室洗手台上。
謝女從事板模工,陳男無業,房內過去就曾多次傳出打罵兒童的聲音,原獲安置的謝童,今年七月被父母接回來住;有鄰居說,此後就很少看到謝童出門,未料最後命喪房內浴盆。
傷怎麼來的 父母含糊其詞
南院指出,謝女和陳男在供詞中多有隱瞞和矛盾,二人無法解釋謝童身上出現的腦震盪和內臟出血。對於男童身上的傷痕,兩人以「不知道」或「跌倒」等模糊說詞帶過,法官不採信二人說詞。
根據卷內證據和旁證,法院認為謝女和陳男有經常對其子女施暴的情形。因涉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加上兩人無固定居所,法院認為有逃亡可能性,依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裁定將二人羈押,其中陳男還被附帶禁止接見和通信的處分。南院表示,羈押是為防止謝女與陳男串供,因此只要陳男禁見,即可防範勾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