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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恩人住處搶500元 判刑1年2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搶奪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 (資料照)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搶奪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 (資料照)

2023/10/16 05:3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強拿他人口袋一張五百元紙鈔的代價不低!男子張瑞雄因曾犯下多起竊盜罪,直至前年十月才服刑完畢出獄,今年七月底,見曾幫過自己的八十四歲謝姓老翁在家中看電視,居然闖入屋內,強行拿走謝翁口袋內的一張五百元現金,謝翁報警後,警方循線逮捕張男後送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搶奪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一年二月。

張男曾因沒錢吃飯 請被害老翁幫忙

檢警調查,七月卅一日凌晨二時四十分,張男闖進謝翁屋內後,用左手壓住謝翁肩膀,右手伸進其左胸口袋搶走五百元、一百元紙鈔各一張,謝翁一度抓住張男的右手,企圖阻止他離開,但遭甩開跌倒在地,兩張紙鈔也掉落在家門口;張男匆忙撿起五百元後,跑離現場,謝翁則撿回地上的一百元,並立即報警,警方很快鎖定搶匪身分,到張男家中將他逮捕,檢方依搶奪罪將他起訴。

出獄不到兩年 又犯侵入住宅搶奪罪

法院開庭時,張男向法官表示,先前曾因沒錢吃飯,有開口請謝翁幫忙,謝翁給他兩百元,這一次,因自己身上又沒錢吃飯,才到謝翁家中,請他再給錢,但謝翁稱不方便,自己一時失慮,才動手從他口袋中強行拿錢,因心裡過意不去,在派出所遇到被害人時,就把錢還他,並向他道歉,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法官認為,張男闖進謝翁屋內,又趁其不備搶走現金,已觸犯侵入住宅搶奪罪;且張男出獄不到兩年又再次犯案,已構成累犯,應加重其刑。考量他家境貧寒,此次是隨機犯案,犯後坦承犯行,也已歸還贓款,故判處張男一年二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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