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連任涉收百萬不法利益 國民黨籍秀林鄉長、包商 收押
花蓮縣秀林鄉國民黨籍鄉長王玫瑰,去年競選連任期間涉嫌收受包商賄賂,收押禁見。(秀林鄉公所提供)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秀林鄉國民黨籍鄉長王玫瑰,去年競選連任期間涉嫌收受包商賄賂,王女的競選文宣、旗子、帽子等選舉物品開銷,都由廠商賠本提供,不法利益上百萬元,檢廉前天發動搜索約談,認定王玫瑰涉案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將王女及包姓業者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鄉公所採購案 包商得標多件
花蓮地檢署表示,因涉案業者過去得標鄉公所多件公共工程採購案,目前也正深入追查王女有無洩漏標案資訊給包商等不法情事。
花檢前天上午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持搜索票前往涉案廠商包姓負責人住處、二家公司等共五個地點執行搜索,同時通知王玫瑰、包姓包商及證人共九人到案說明,相關證據一併扣押。
王玫瑰選舉物品 廠商助開銷
檢方調查,王女去年競選期間,涉從包姓被告處收取賄賂及不正利益,而包姓業者在王玫瑰擔任鄉長時,得標鄉公所多件標案,包姓業者的公司本身有製作競選旗幟、背心、帽子、文宣等競選物品,賠本提供相關競選物資給王女,使得王女所獲不法利益高達上百萬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王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包姓被告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王玫瑰曾任職秀林鄉公所擔任課長、秘書,二○一八年參選鄉長,獲前國民黨縣議員、前鄉長許淑銀力挺而當選。